新闻中心

集团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集团公告

顺控环投2024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置服务(01、02标段)招标公告

2023-10-24 顺控集团 A-A+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顺控环投2024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置服务(010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0724-2320FS094401

二、项目名称:顺控环投2024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置服务(0102标段)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以下简称:“顺控环投”)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委会象山尾,每日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约80吨、螯合物约为110 吨(约95袋),每年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约40000吨。本次顺控环投2024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置服务(01、02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计飞灰螯合物处置量不高于40000吨(每个标段不高于20000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为了保证需求单位(招标人)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需要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置。

2.标段划分

标段号

飞灰螯合物处置量

单价上限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01

标段

不高于20000吨

1452.00元/吨

2904.00万元

飞灰运输处置服务期限暂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或飞灰螯合物处置量达到20000吨(可负偏离20吨以内),两者以先到为止。启动本项运输处置服务的具体日期,应以招标人提前7天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响应。

02

标段

不高于20000吨

1452.00元/吨

2904.00万元

飞灰运输处置服务期限暂定自2024年7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或飞灰螯合物处置量达到20000吨(可负偏离20吨以内),两者以先到为止。启动本项运输处置服务的具体日期,应以招标人提前7天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响应。

合计

不高于40000吨

1452.00元/吨

5808.00万元

/

注:

1、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须按所投标段分别进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时,不能在两个标段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各标段的飞灰螯合物处置量为暂估处理数量,各标段按服务期间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委托业务量,各投标人请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是最终处置服务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必须包括最终处置服务单位。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①最终处置为危废填埋的,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8(危废代码包含772-002-18)。

②最终处置为生活垃圾填埋的,须已向所在地省(直辖市)或市或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并取得飞灰处置所在地市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其运输处置顺控环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批复文件。

③最终处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的,须已经取得飞灰处置地市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可以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的相关文件。

4.若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人持有的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取得前述相关运输资质的公司运输,则需提供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复印件、投标人与运输公司合作的合同。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在同一标段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6.投标人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操作方法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须分开制作。多个标段不能同时制作在同一投标文件中。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注:

1.投标文件递交后可离场,并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

2.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29995930

邮编:528300

2.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160059

3.监督部门: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智勇、张嘉铭

电话:22317208、22317510

电邮:[email protected]

 

注: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简洁阅读